第一条为加强南校区校门的管理,严格管理、控制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保证校门的畅通、有序,结合校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校门的管理工作由南校区安全保卫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校门实行24小时执勤、守卫制度。师生员工以及所有进出校门的人员、车辆都必须服从管理,自觉遵守。
第三条师生凭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进出校门;为学校提供后勤服务、保障的各类人员凭服务中心统一签发的工作证件进出校园;校区内的施工人员凭施工单位统一签发的工作证件进出校园;其他人员凭单位证明或个人有效证件,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进出校门。
第四条为方便校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为师生办理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聘用临时用工、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单位或部门,在办理完聘用手续后,要及时为聘用人员办理临时或长期工作证件,及时把聘用人员名册、工作证样证报送到南校区安全保卫办公室。
凡已办理有效证件的师生员工、后勤服务保障人员及在校内施工的人员,应随身携带有效证件,以备门卫查验。
第五条机动车辆进出校区实行凭证出入制度,无证车辆进出校园必须到门卫室登记,经许可后方可进出。严禁校外人员乘坐出租车进出校园。教职员工乘坐出租车进出校园应出示学校发放的有效证件,经校门门卫查验后方可通行,否则禁止通行。
校内师生员工凭本人身份证及工作证、学生证、聘用单位签发的有效工作证件到南校区安全保卫办公室办理车辆通行证。
第六条携带或车载大件贵重货物进出校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前准备好有关单位开具的证明或购货发票,证明应开列主要物品清单。保安人员对携带或车载大件贵重货物进出校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进行查验,确认手续齐全、真实后,方可放行。无相关证明者,一律不准放行,并须立即向安全保卫办公室报告。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物品入校的,须持有关部门证明,经南校区安全保卫办公室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出校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门卫的检查、询问。
第七条中外记者入校采访、外国宾客入校参观、游览,须事先与学校宣传、外事等部门联系,同意后持相关手续或由校内工作人员引领方可入校。
第八条严禁带宠物进出校园。
第九条为保持校门通畅,禁止车辆和行人在门卫区域内长时间停靠、逗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校门口堆放影响交通和观瞻的各种物品,不得擅自在校门口张贴通知、传单、广告等。
第十条门卫人员在值勤时必须文明值勤,文明用语,严格手续,尽职尽责;交通高峰期要主动疏导车辆和人员;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和人员要及时报告南校区安全保卫办公室。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bet36官网比分查询_bet36网址导航_bet36备用台湾负责解释。